可以采取哪些相应措施及时对施工工序做出调整:
一、蓄热法
蓄热法主要是对混凝土的组成材料预先加热,使搅拌后的混凝土在运输、入模及振捣后仍蓄存一定热量,并通过覆盖保温材料来减少混凝土温度损失,同时利用混凝土热量和水泥水化热使混凝土强度增至受冻临界强度,从而防止混凝土发生冻害。
通常在室外最低温度不低于-15℃的情况下,若工程处于地面以下或结构表面系数不大于5m-1时宜采用蓄热法施工。
由于蓄热法施工简单、费用低,且不需外加热源、节能,因此冬期施工优先采用此方法,施工时应注意砂、石骨料加热温度不得超过75℃,水温不宜超过90℃。
二、综合蓄热法
综合蓄热法是在掺入外加剂的混凝土浇筑后,采取适当保温措施延缓混凝土冷却或利用水泥水化放热,以保证在混凝土温度降到0℃前使其达到受冻临界强度。
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-15℃时,若结构表面系数为5~15/m,宜采用综合蓄热法进行施工。
综合蓄热法施工时,若采用强度等级小于525的水泥,应使其最高水温不大于80℃,骨料温度不大于60℃;若所用水泥强度等级大于525,则其最高水温只需不大于60℃,骨料温度不大于40℃即可,其中骨料的加热温度通过热工计算确定。
此外,施工时应掺入早强剂或早强型复合外加剂,且掺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,同时围护层散热系数应控制在5~200kJ/(m?·h·k)。
三、外部加热法
若在规定时间内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达不到施工要求时,可采用外部加热法进行施工,即通过加热混凝土构件周围的空气,直接或间接加热混凝土,从而为混凝土硬化提供条件,使混凝土在正温条件下能正常硬化。
外部加热法主要用于气温在-10℃以上且构件并不厚大的工程,施工时可采取蒸汽加热法、电热法、火炉加热法、红外线加热法及暖棚法等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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